关于消防设计执行新旧规范衔接问题的官方答复
文章来源:www.gsthwxf.com作者:海湾消防公司人气:1982日期:2021-12-17 11:31:24
关于消防设计执行新旧规范衔接问题的官方答复


住房城乡建设部回复:
根据我部有关规定和做法,在新规范实施日期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,应按照新规范进行设计;在新规范实施日期之前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,鼓励按照新规范执行。对有条件的项目,也鼓励按照新规范执行。
已经建成投产的项目,应按照《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和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有关工程检测、鉴定、运行维护、维修、加固改造的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。
简单的说,有条件的按新规范执行,没条件的可按设计当时的规范执行,有没条件咋理解?举个例子,新规范规定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,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,如果一座建筑在新规范实施之前土建已经完成,水泵房已经布置在地下三层,此时也就没条件执行新规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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